PLAYFUL FESTIVAL CHALLENGE 官方条款及细则

参与活动、赢取或换领奖品并不需要进行购买。购买或付款并不会增加参加者的胜出机会。

  1. The Playful Festival Challenge (“活动”)是由索尼互动娱乐香港有限公司(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赞助商”),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8号朗豪坊办公大楼16楼01-07室出资。
  2. 推广期:预先登记由香港时间2021年2月3日10:00 开始,并于香港时间2021年2月11日22:59:59 结束。活动由香港时间2020年2月12日00:00 开始,并于香港时间2021年3月5日23:59:59 结束(“整个推广期”)。时间以赞助商的计算机服务器为准。
  3. 参加资格:本活动仅供符合以下资格之人士参加:(i)为参与国家或地区之合法居民;(ii)参与活动时为18岁或以上,并已达到其居住地区的法定成人年龄;(iii)拥有或可访问PlayStation®4主机或PlayStation®5主机;(iv)拥有访问PlayStation™Network(“PSN”)的账号,及(v)备有高速网络连接,并于游玩期间已登录PSN。每位符合资格人士为“参加者”。
    赞助商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广告及宣传代理(统称为“推广机构”)之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他们的配偶及姻亲,不论其住所所在),以及与他们同住的人士,不论是否亲属,均不可参加活动或得奖,以示公允。若有法律禁止或限制则无效。
    参加本活动即代表参加者全面及无条件地接受官方条款及细则,以及赞助商就该守则之决定及诠释,其为与本活动有关之各项目的最终决定及约束。赞助商或会因本活动而以电子邮件、电话及PlayStation™Network系统信息联系参加者,并将使用参加者报名时提交的电话号码、PSN ID关联的电子邮箱地址。参加者将不可更改其电子邮箱地址及电话号码 。所有搜集之数据仅会在本活动使用。
    “参与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台湾及泰国。
  4. 活动架构:本活动共有三个目标,三个目标皆需要团队合作。社群需要合力达成社群目标。每名参加者将会成为包括所有参与国家或地区参加者的社群(“社群”)之成员。社群将以团队形式同步共同达成三项目标(“社群目标”)。
     日期说明奖品
    目标一由2021年2月12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

    娱乐应用程序(PS4/PS5:YouTube、Netflix、Twitch、Spotify、Apple TV, Amazon Prime Video、WWE Network、Redbull TV、MLB.TV、NBA Game Time、Tennis TV、IGN、DAZN及UEFA.tv;PS5:YouTube、Netflix、Twitch、Spotify、 Apple TV、Amazon Prime Video及 WWE Network)的播放时间达180,000小时。

    每地区的参加者皆可获得一组Playful Festival PS4/PS5虚拟形象。
    目标二

    在非在线多人游玩模式游玩游戏的时间达880,000小时。

    另外,参加者可选择加入任何一队网路红人组成队伍。每名参加者游玩过的游戏 (非多人连线游玩模式) 同样被计算入所在队伍的总游玩时数当中

    PS Plus 12个月会籍。

    每地区各五十(50)名得奖者。

    PlayStation特制背包

    冠军队伍共20份名额

    PlayStation特制硬壳收纳盒
    次名队伍共20份名额

    PS Store储值金额 HK$230
    第三名队伍共20份名额

    目标三游玩在线多人游玩模式的游戏时间达108,000小时。PS Store预付金额代码,金额为港币7,800。
    每地区各两(2)名得奖者。

    社群目标包含与以下要素相关的目标:(i)社群播放娱乐 应用程序的时数(目标一);(ii)社群进行非在线多人游玩的时数(目标二);及(iii)社群进行在线多人游玩的时数(目标三)。社群的目标达成进度可于playstation.com/playful-festival 查看。
    社群达成各社群目标后,将可赢取奖品

    目标达成条件:
    目标一方面,参加者可播放任何他们自选的娱乐 应用程序。参加者播放的娱乐 应用程序将 会计算到社群播放应用程序的总时数中。
    目标二方面,参加者可在非在线多人游玩模式游玩任何他们自选的游戏。参加者游玩的游戏将 会计算到社群游玩应用程序的总时数中。每地区游玩时数(总游玩时数)最长的前五十(50)名参加者可赢得目标二。
    另外, 参加者可自行选择希望加入的网络红人队伍参加团队挑战赛 。参加者可游玩任何自选游戏的非在线多人游玩模式。每名参加者所选玩的游戏也会被计算在所选队伍使用应用程序总时当中。前三名实况主队伍中游玩时数(总游玩时数)最长的前二十名参加者将能获得额外奖品。
    目标三方面,参加者可在在线多人游玩模式游玩任何他们自选的游戏。参加者游玩的游戏将 会计算到社群游玩应用程序的总时数中。每地区游玩时数(总游玩时数)最长的两(2)名参加者可赢得目标三。

  5. 参加办法

    如要参加活动,参加者需于www.playstation.com登录其访问PSN的账号,然后跟随网页上的链接及按钮,前往活动刊于www.playstation.com/playful-festival 的参加表格,并接受官方条款及细则以完成登记。
    成功登记后,所有参加者将于整个推广期内成为并保持社群成员的身份直至整个活动结束 。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1日期间登记的参加者将可参与活动的目标一、目标二及目标三。
    参加限制:每位人士于推广期内只可报名参加活动一(1)次。同一人士若报名超过一次,赞助商有权把有关报名全部作废。参加者禁止使用超过一个电子邮箱地址、账号或身份。如有发现或怀疑任何参加者使用超过一个电子邮箱地址或身份参与活动,赞助商有权剥夺该参加者的参加或得奖资格。
    重要提示:参加者如使用移动设备报名参加本活动,移动服务提供商或会就有关的信息及数据收取费用。参加者应向移动服务提供商查询服务收费计划。参加本活动或得奖并不需使用移动设备进行登记。

  6. 奖品的得奖者决定方式:

    在一个目标完成后,已经成为社群成员的参加者将可赢取该目标的奖品,奖品如下:

    • 目标一:社群播放总时数达 180,000 小时,该社群之所有成员均获得 一(1) 組Playful Festival PS4/PS5虚拟形象( “目标一奖品”)
    • 目标二:每地区游玩时数最长的前50名参加者有资格获得一(1)个PS Plus 12个月会籍(“目标二奖品”)
      • 额外奖品给予团队挑战赛中游玩时数最长的前三支队伍里的前20位参加者均获得 :头3名队伍中20名游玩最长时数的优秀参加者将有资格获得:
        • 最长游玩时数的冠军队伍获得 一 (1) 个 PlayStation特制背包
        • 最长游玩时数的次名队伍获得 一 (1) 个 PlayStation特制硬壳收纳盒
        • 最长游玩时数的第三名队伍获得 PS Store储值金额 HK$230
          *特制背包及特制硬壳收纳盒會寄送到香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台湾及泰国的當地地址

    • 目标三:每地区游玩时数最长的前2名参加者有资格获得一(1)个PS Store预付金额代码,金额为港币7,800 (“目标三奖品”)
      每个目标的得奖者将可通过电子邮件及PlayStation™Network系统信息收到赞助商发送的得奖通知。
  7. 奖品领取方式:赞助商将通过电子邮件(得奖者访问PSN的账号的登记电子邮箱地址) 或 PlayStation™Network系统信息联系暂定得奖者。如得奖者无法于电子邮件内指定的限期前提供所有必须提交的信息并于指定的文件上签字,得奖者的得奖资格或会被剥夺。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奖品或会颁赠予候补得奖者。在得奖者的确认过程中,得奖者的住址必须与其访问PSN的账号的登记地区吻合。如一名暂定得奖者被剥夺资格、被发现不符合资格或并未遵守官方条款及细则,或拒绝收取奖品,有关奖品或会被剥夺。如奖品被剥夺,该奖品或会被颁赠予候补得奖者。候补得奖者为游戏时数排在前一位得奖者之后的参加者。如赞助商在尽力尝试后仍未能成功颁发奖品,奖品或将不会被颁赠。PlayStation Store 预付金额和PS Plus 12个月会籍 兑换代码会通过电邮发送给得奖者。任何被得奖者拒绝收取的奖品内容将被剥夺。得奖者需就任何因其获赠奖品产生的联邦、省或本地税项负上全面责任。其他尚未在本文中提及的支出与成本,得奖者亦需负全责。奖品仅送赠予已确认身份之得奖者。
    赞助商将按照上述方式通知各个暂定得奖者,但如电子邮件未能正常送达,包括并不限于因得奖者的私隐或垃圾邮件过滤设定致令活动邮件,包括得奖通知邮件,被转送至垃圾邮件信箱,赞助商概不负责。无人认领、未被兑换或以未能送达邮件的形式被返送的奖品将不会重发。奖品不可转让,亦不可兑换成其他奖品、退换或兑换现金,唯有于无法提供某项奖品或其他不可抗力下,赞助商有权把该奖品更改为具同等或更高价值的代替品。礼品颁赠如因任何原因而有所延误,推广机构概不负责。PlayStation™Store (港币7,800 / 港币230)预付金额的兑换代码、PlayStation®Plus 12个月会籍将于确认得奖者后通过电邮发送给得奖者,PS4/PS5虚拟形象通过PlayStation™Network系统信息发送予得奖者。特制后背包和特制硬壳收纳包将寄送至香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台湾和泰国的在地地址 。
  8. 責任上限:本条款及细则将不会免除或以任何形式限制赞助商对诈骗、蓄意的不当行为、因其疏忽造成的个人伤亡、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责任上限,该等责任作为法律问题将不会免除或受限。参加本活动即代表参加者同意推广机构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子公司、代表、顾问、承办商、法律顾问、广告、公关、推广、执行及市场策划代理、网页提供商及以上机构各自之主管、董事、持股人、员工、代表、被委任人及代理人(“获豁免人士”)对以下项目无须负责:(i)电子邮件/信息或邮递邮件的遗失、延误、不完整、失窃、误送、邮资不足或无法送达;(ii)任何计算机、电话、附属设备、连接线、网络、电力或互联网硬件或软件的错误、无效、连接或可用性;(iii)混淆、讹误或混乱的数据传送、服务提供商/网络的连接、可用性或忙线问题;(iv)任何技术性、机械性、印刷或印字的错误;(v)不正确或不准确的数据登记,或登记失败,或此类信息的遗失;(vi)运作或数据传送上的任何错误、遗漏、妨碍、删除、缺陷、延误、通讯连接失败、技术性错误、失窃、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本活动;(vii)任何由参与活动或收取奖品引起或有关的个人计算机损毁或破坏;及(viii)逾期、伪造、遗失、误置、误送、被篡改、不完整、被删除、被破坏、紊乱或其他不符合官方条款及细则的登记。此外,就任何未被回复或未能送达的得奖通知,推广机构概不负责。

    参加本活动即代表参加者同意:(i)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包括参加资格;(ii)放弃任何就本条款及细则中之含糊部分索赔之权利;(iii)放弃就活动事宜向任何获豁免人士进行进讨、采取行动或起诉的权利;及(iii)永久并不可撤回地同意豁免及不就以下项目追究各个获豁免人士:任何或所有与(a)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本活动有关的活动及项目,以及参加者的登记、参与或未能参与活动;(b)对任何第三者造成的隐私、个人、知名权或产权侵害;(c)与使用奖品(或任何所含部份)有关的接纳、出席、收取、远行、参与、送达、拥有、瑕疵、使用、未有使用、错误使用、无法使用、遗失、损坏、破坏、疏忽或蓄意的不当行为;(d)任何奖品变更(或奖品内容变更);(e)人为错误;(f)任何获豁免人士的任何错误、疏忽、或未经授权的行动或遗漏;(g)奖品(或任何所含部份)的遗失、延误、失窃、误送、损坏或破坏;或(h)参加者的疏忽或故意违规,有关或因而产生之索赔、诉讼、裁判、诉因、起诉、要求、罚款、刑罚、负债、成本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费)。

    如因任何理由而令本活动无法如预期进行,赞助商有权取消、中止、修改或暂延活动及/或继续进行,包括以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选出得奖者,包括于活动取消、中止、修改或暂延前从符合资格参加者中选出得奖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颁发比官方条款及细则所列更多的奖品。如因技术性、印字、机械性、营运、印刷、制作、计算机或其他错误导致得奖者人数多于官方条款及细则上列明的人数,将以抽签形式决定申领人之中的得奖者。

    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所有与本活动有关之物品,包括奖品,将按此样提供,不包括任何形式,明文或默认的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对可销式、对特定用途之适合性或非侵权的默认保护。

  9. 争议: 本活动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之规范,并应与其解释一致。如由于或就有关本活动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您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司法管辖权。
  10. 隐私政策:赞助商的隐私政策刊载于https://www.playstation.com/zh-hans-hk/legal/privacy-policy/ 。
  11. 知名权:参与本活动即代表参加者同意让赞助商及获赞助商授权之人士使用其于活动中提供的姓名、地址(城市及省)、个人经历、喜好、在线ID、虚拟形象、照片及其他信息或内容以作推广、贸易、商业、广告及宣传用途,使用媒介包括而不限于电视及互联网,而无需另行通知参加者或征求参加者的审批或承诺,亦无需支付额外报酬,除非与法律有所抵触。
  12. 一般条款:任何人士通过除上述途径外的方式参与本活动均会作废。如发现或怀疑任何参加者妨碍本活动的营运、违反官方条款及细则、以任何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或故意行为影响活动之正常营运,赞助商保留剥夺其参加资格的权利。以本条款及细则所述以外方式试图参与活动均不受理。如发现任何人士使用或尝试使用多个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住址、身份、IP地址、代理服务器,或其他手段重复登记参加活动,该人士之登记将全部无效,该人士亦将不会得到任何其本身或可获得的奖品。任何人士如使用机械、自动、宏、程序、第三方或相似方式参与本活动,有关之参与将被作废,该等人士亦将被剥夺参加资格。如对得奖者之资格有怀疑,赞助商或会要求参加者或暂定得奖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得奖回答将被视为由登记时提交之电子邮箱地址的授权账号持有人提交。"授权账号持有人"为获负责管理与该网域有关的电子邮箱地址的网络提供商、网上服务提供商或其他机构(如商业机构或教育团体)分配到一个电子邮箱地址的自然人。参加者或会被要求提供其作为授权账号持有人之证明。注意:蓄意破坏任何网站或妨碍本活动的正常运作属刑事罪行。如发现此类行为,赞助商有权采取全面的法律行动,向有关人士索赔。如本条款及细则中之条文或任何字词、词组、分句、句子、或其他部份因任何理由而无法实行或无效,该条文或部分应作出修改或删除,以使条款及细则内的其余部分可保持生效并可实行。本条款及细则或奖品文件中任何条文的无法实行或无效将不会影响到当中的其他条文。参加者无权修订条款及细则。赞助商如无法执行条款及细则内的任何条文,并等同豁免有关条文,该条文仍全面生效。任何已提交的登记及/或资料均为赞助商之财产并将不获发还。如在任何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点、电视或印刷物广告、推广套装及其他宣传媒介)中之活动详情与本条款及细则内所述不符,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如有任何争议,索尼互动娱乐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条款及细则可能会变更,恕不事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