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station.com

法律資訊

PLAYSTATION®VR2裝置軟體授權合約(版本1.1)

請仔細閱讀本PLAYSTATION®VR2裝置軟體授權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以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約是您與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以下簡稱「SIE」)之間的合約。您存取或使用SIE的PLAYSTATION®VR2系統(以下簡稱「本裝置」)明確以您接受本合約的條款為條件。使用您的裝置,即代表您根據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有能力訂立合約,並且同意受本合約的條款約束。

您接受本合約,係代表您自己以及其他存取或使用以下兩者之人士:(i) 您的裝置;或 (ii) 您在PlayStation™Network上使用您擁有或控制之本裝置的帳戶(以下簡稱「帳戶」)。您必須為其他使用者使用您裝置的行為,以及其對本合約條款的遵守負責。

SIE保留在通知或不通知您的情況下不時變更本合約條款的權利。本合約的最新版本將取代所有先前的版本。

本合約適用於您的裝備內含的任何裝置軟體和韌體,及其所有修補檔、更新、升級或新版本。本段落所述之所有軟體和韌體在本合約中統稱為「本軟體」。

如果您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澳洲、大洋洲、印度、俄羅斯聯邦或烏克蘭,根據軟體使用條款,所有提供與PS5系統搭配使用的遊戲及其他軟體僅是授權您使用,並非向您出售,相關條款請參閱: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software-usage-terms/

如果您位於北美洲、南美洲或中美洲,根據軟體產品授權合約,所有提供與PS5系統搭配使用的遊戲及其他軟體僅是授權您使用,並非向您出售,相關條款請參閱:http://us.playstation.com/softwarelicense

備註:如果您是美國居民或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地區的居民,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本合約第8條中包含具有約束力的個人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該條款影響您在本合約下涉及您與任何「Sony實體」(按第8條的定義)之間產生之任何「爭議」(按第8條的定義)的權利。您有權選擇退出該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詳見第8條的說明。

 

1.授權

在本合約條款的規範下,SIE向您授予一項僅在您的本裝置上使用本軟體之有限、非專屬、非商業、不可轉讓、可撤銷的權利。可以收到或在本裝置上安裝最新版本的本軟體後,您使用本軟體目前版本以外之先前版本的權利即告終止。

SIE授權之第三方軟體、技術或服務的某些授權條款,可能會要求SIE向您提供該第三方軟體、技術或服務的注意事項和授權條款。您可以在 https://www.playstation.com/en-us/ps-vr2/oss/ 或SIE認為適宜的任何其他地方閱讀這些注意事項和授權條款。

使用本軟體的所有權利僅透過授權授予,您未被授予本軟體的任何所有權、產權或利益。SIE及其授權商保留本軟體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對本軟體的所有使用或存取均受本合約之條款及適用之智慧財產權法律的約束。除非本合約明確授予,否則SIE及其授權商保留對本軟體的所有權利。

 

2.限制

您不得 (i) 經銷、複製、租用、出租、轉授、發布、修改、修補、改編或翻譯本軟體;(ii) 反向工程、反編譯或反組譯本軟體、創作本軟體衍生作品或試圖從目的碼中建立本軟體原始程式碼;(iii) 以任何未授權、非法、盜版或經修改的硬體或軟體搭配使用本軟體;(iv) 使用工具略過、停用或規避任何裝置加密、安全或驗證機制;(v) 重新安裝本軟體的先前版本(即「降級」);(vi) 用違反任何法律、規定或成文法或SIE或第三方之權利的方式存取或使用本軟體;(vii) 使用任何硬體或軟體使本軟體接受或使用未授權、非法或盜版的軟體或硬體;(viii) 以SIE授權之經銷方式以外的任何方式獲得本軟體;或者 (ix) 未根據隨附文件或以授權之軟體或硬體搭配本裝置使用本軟體,包括使用本軟體設計、開發、更新或發布未授權的軟體或硬體來與本裝置搭配使用。

上列限制將根據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依照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來執行。

 

3.服務和更新;第三方合約和內容

SIE可能會向您提供本軟體某些更新、升級或服務。部分更新、升級或服務可能會在您登入PlayStation™Network時不經通知自動提供,其他更新、升級或服務則可能會透過SIE的網站或授權管道提供給您。您同意SIE為您提供這些自動更新、升級和服務。服務可能包括最新更新或下載新版本的本軟體,其中內含之安全性修補檔、新技術或修訂後的設定和功能可能會防止存取未授權或盜版內容,或者防止將未授權硬體或軟體與本裝置搭配使用。這些更新、升級和服務可能會對本裝置的功能產生影響,SIE不為任何此類影響或安裝過程導致的任何損害向您負責。

您必須在合理限度內盡快安裝或完成安裝最新版本的本軟體。部分更新、升級或服務可能會變更您目前的設定,導致資料或內容遺失,或導致功能損失。

第三方可能會向您提供其他服務或內容,而且可能會要求您接受其獨立的條款和條件以及隱私權政策。本軟體可能會提及、顯示或提供您導向第三方獨立營運或維護之網站或內容的連結(以下簡稱「第三方內容和連結」)。

SIE及其關係企業對第三方內容和連結並無任何控管或指示權,SIE及其關係企業亦沒有監督、批准、認可、保證或贊助任何第三方內容和連結。SIE及其關係企業就第三方內容和連結,對您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您依賴第三方內容和連結須自負風險,且須自行承擔所有因依賴所導致的責任和後果。

 

4.資訊收集/驗證

從本裝置收集的所有資料均根據您所在地區的SIE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要深入瞭解收集的個人資訊內容、收集理由、處理地點和處理方式、分享對象及您的法律權利,請參閱您帳戶所在國家/地區的SIE隱私權政策,這可從您的裝置設定存取,或者造訪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

美國、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之國家/地區的居民,針對您在本裝置上的遊戲或通訊內容的資訊,除PS5用戶指南和您所在地區的隱私權政策中所述的情況外,您同意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放棄一切隱私。

 

5.保固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5.1. 本軟體「按現狀」提供,無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固,適用當地法律規定的法定消費者權利除外。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商明確否認任何暗示的適銷性保固、適合特定目的保固和未侵權保固。

5.2. 在任何情況下,因存取或使用本軟體而以任何方式發生之任何資料遺失、利潤損失或者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是直接、間接、偶然、特殊或衍生性,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商概不負責。只要本條款可在您的司法管轄區內執行,上述限制、排除和免責即於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部分國家/地區不允許上述排除或限制,因此這些限制和排除可能不適用於您。

如您居住在日本或其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之國家/地區,且在SIE、其關係企業及其授權人須負責任的狀況下,對於任何由於存取或使用本軟體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以任何形式產生、不論為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性損失或損害,儘管本協議有任何其他規定,除非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其責任僅限於您所遭受的直接損害,最高可達您為PLAYSTATION®VR2實際支付的金額。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可予執行的範圍內,前述責任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成其主要目的亦然。某些國家/地區禁止前述的責任排除或限制,因此前述的責任限制與排除不一定適用於您。

若您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澳洲、大洋洲、印度、俄羅斯聯邦或烏克蘭,則以下規則適用於您:

5.1. 根據適用的當地法律,您可擁有相關權利,且不可被排除、被限制或被更改。這些權利優先於本協議中任何內容,包括第5條中的內容。

5.2. 本協議並不會:

5.2.1. 影響您身為消費者根據當地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保證或擔保(例如您在本軟體故障時的權利);

5.2.2.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對因我們的疏忽或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5.2.3.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因故意違反、欺詐、欺詐性失實陳述或重大過失而承擔的責任;或者

5.2.4.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的責任,除非您適用的當地法律許可。

5.3. 根據第5.1和5.2條,我們對您的責任僅限於您為與引起責任的本軟體相關的硬體支付的金額。

 

6.違反合約;權利終止和SIE補救措施

如果SIE認定您違反了本合約的條款,SIE可自行或促使採取任何行動來保護其利益,例如停止本軟體部分或全部的存取或使用權;停止本裝置的線上或離線使用權;終止您對PlayStation™Network的存取權;拒絕為本裝置提供任何保固、維修或其他服務;安裝自動或強制更新或裝置來中止未授權的使用;或者依靠任何其他合理必要的補救措施來防止使用修改過之本軟體或未經許可使用本軟體。

如果您違反本合約,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商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SIE可就您使用本軟體的行為,參與政府或私人法律行動或調查。

 

7.出口管制和法律遵循

本軟體可能包含受到出口管制法律和規定之特定限制的技術。因此,您的本裝置不得在違反相關法律和規則的情況下,出口或再出口予個人和實體。您在使用本軟體時必須遵守這些法律。

 

8.對特定居民具有約束力的個人仲裁

如果您是美國或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地區的居民,則本第8條中的以下條款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適用於您。

「爭議」一詞指的是任何您與SIE、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其任何目前或先前之關係企業或任何前任或繼承實體,包括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和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統稱「Sony實體」)之間就本軟體的任何及所有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本軟體而發生的資料收集、使用、儲存或揭露等情況)而產生的爭議、索賠或歧見,不論係基於合約、成文法律、規定、條例、侵權行為(包括詐欺、不實陳述、詐欺性誘導或疏忽)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理論而引致,包括有關本第8條之有效性、可執行性或適用範圍(下文關於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的可執行性除外)的爭議。「爭議」一詞涵蓋可予執行之最廣泛的可能意義。

如果您與Sony實體或Sony實體的管理人員、董事、員工及代理(「對方Sony實體」)之間產生任何不能透過下文所述之協商予以解決的爭議(下文仲裁除外條款列明的爭議除外),您與對方Sony實體必須僅依據本第8條的條款進行仲裁以解決該爭議,而不能在法院就該爭議進行訴訟。仲裁係指該爭議會透過中立的仲裁人解決,而非在法院透過法官或陪審團審理。

您與SONY實體同意,本第8條所載的仲裁條款並不適用於您或任何SONY實體在小額索賠法庭提出的任何索賠。

如果您不希望受到本第8條所載「具約束力的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所限,您須在接受本合約當日起3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SIE。您的書面通知必須郵寄至: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 CARE OF 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 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收件單位署名為:LEGAL DEPARTMENT – WAIVER(法務部門 – 放棄權利),信函中需附以下內容:(1) 您的姓名、(2) 您的地址、(3) 您的登入ID(如果有的話),以及 (4) 一份明確的聲明,內容告知您不願意透過仲裁來解決與任何Sony實體之間的爭議。

如果您與任何SONY實體發生爭議,須將書面通知郵寄至: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 CARE OF 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 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收件單位署名為:LEGAL DEPARTMENT – DISPUTE RESOLUTION(法務部門 – 解決爭議),藉以給予對方SONY實體機會以非正式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

您同意會在發出有關爭議的通知後在不少於60日的期間內真誠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該爭議。如果對方Sony實體在收到有關爭議之通知後的60日內未解決您的爭議,您或對方Sony實體可依照本第8條的規定透過仲裁方式提出您的索賠。

任何爭議解決程序,不論是仲裁或是法院程序,均僅會以個人基礎進行,不會以集體訴訟或代表訴訟的方式進行,或以一項集體訴訟、合併訴訟、代表訴訟或私人檢察長訴訟中之指名或不指名成員為基礎進行,除非您及對方Sony實體雙方在提出仲裁後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以上述方式進行訴訟。

如果您或對方Sony實體選擇透過仲裁解決您的爭議,提出仲裁程序的一方可向美國仲裁協會(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以下簡稱「AAA」,www.adr.org)或JAMS(www.jamsadr.com)申請提出仲裁。如果本第8條的規定與雙方選擇之仲裁機構的規定有所衝突,均以本第8條的規定為準。

您與Sony實體雙方皆同意此仲裁協議所仲裁之交易屬州際貿易交易,因此需以聯邦仲裁法的實質和程序條款以及下列的AAA規定作為解讀和執行本第8條時的準據法。凡索賠金額不超過75,000美元者,均適用AAA Supplementary Procedures for Consumer–Related Disputes(消費者相關爭議的補充程序,以下簡稱「補充程序」),包括補充程序第C-8條所列之仲裁費用表。凡索賠金額超過75,000美元者,均適用AAA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商事仲裁規則)及非集體訴訟程序的相關費用表。

AAA規則可於www.adr.org上參閱,或者致電1-800-778-7879。此外,如果您的索賠不超過75,000美元而您已按照上文所述向對方Sony實體發出通知並真誠協商,假如仲裁人裁定您在仲裁中獲得勝訴,則除根據有關之州或聯邦法律所賦予對方Sony實體或您可追討律師費或費用的權利外,您有權按仲裁人的裁決收回合理的律師費和費用。

仲裁人會以書面方式作出仲裁裁決,但除非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否則仲裁人無需陳述理由。仲裁人的裁決是具有約束力的最終裁決,但聯邦仲裁法有保障的上訴權利除外;仲裁裁決可在任何對相關方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登錄,以便執行。

您或對方Sony實體可在美國加州聖馬刁郡或您居住地所在的郡提出仲裁程序。如果您選擇在您居住地所在的郡提出仲裁,對方Sony實體若同意根據仲裁人之決定支付您轉移仲裁地所招致的任何額外費用或成本,則可將仲裁程序移至聖馬刁郡進行。

如果本第8條的任何條款(上文的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除外)屬於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將從本第8條刪除,而本第8條的其餘條款則仍具完整效力。如果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被裁定為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本第8條將全部不可執行,爭議將由法院審理判決。

本第8條在本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

 

9.準據法和管轄法院

如果您居住於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的國家/地區,則本合約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並按其解讀和詮釋,但其國際私法規則除外。任何關於或由本合約產生的爭議,僅能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出。

如果您居住於歐洲、非洲、澳洲及大洋洲、中東、印度、烏克蘭或俄羅斯聯邦,則本合約以英國法律為準據法並按其解讀和詮釋,但您將享有您所居住國家/地區之法律的額外保障。

如果您居於其他地方,則本合約以美國加州法律為準據法並按其解讀和詮釋,但其國際私法規則除外。如果您是美國居民,任何非進行仲裁或在小額索賠法庭提出的爭議均必須在美國加州聖馬刁郡之加州高等法院或加州北區之美國地方法院下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0.一般法律

您受本合約的最新版本所約束。若要取得本合約可列印的最新版本,請前往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ssla-ps-vr2。您繼續存取或使用本軟體,即代表您接受本合約的最新版本。

如果本合約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合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概不會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您特此確認如違反本合約,將會對SIE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金錢方面的損害賠償不足以充分補償;在法律所賦予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外,SIE有權額外獲得公平補償。

本合約構成您與SIE之間就本軟體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或同時期就此主題事項所達成的任何理解。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合約下任何權利均不構成對該項權利的放棄。SIE可將其在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轉讓予任何SIE關係企業,包括執行本合約條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