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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及聲明

DUALSENSE無線控制器韌體更新程式使用者授權合約(1.1版)

2023-06

請詳閱本DUALSENSE無線控制器韌體更新程式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以便瞭解貴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約由貴用戶與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以下簡稱「SIE」)雙方共同簽署。貴用戶需明確接受本合約條款,方能存取或使用由SIE經銷、用於「裝置」(定義如下)上的應用程式軟件,包括所有控制器裝置軟件(以下簡稱「本應用程式軟件」)。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即表示貴用戶有法定權利能按照貴用戶所屬司法管轄區之法律簽署本合約,並受本合約條款的約束。

貴用戶不僅代表自己接受本合約,也代表其他在貴用戶所擁有或控管(且合法執行適用之Microsoft Windows或macOS)的電腦裝置上或是由SIE所販售或正式授權的控制器裝置(以下簡稱「裝置」)上,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的人士接受本合約。貴用戶必須就其他人對本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及他們遵守本合約的情況負責。

SIE保留不時更動本合約條款的權利。本合約的最新版本將取代過往的所有版本。

本合約適用於本應用程式軟件及其所有修補程式、更新程式、升級或新版本。

請注意:倘若貴用戶是美國居民或居住於北美洲、中美洲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合約的第9節包含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個人仲裁和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該節影響貴用戶在本合約下的權利,涉及貴用戶與任何「Sony實體」(按第9節所定義)之間產生的任何「爭議」(按第9節所定義)。貴用戶有權選擇退出該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詳見第9節的說明。

 

1.授予之授權

根據本合約條款,SIE會授予貴用戶不可轉讓、非專屬、非商業的有限權利,專供貴用戶在裝置上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貴用戶一旦收到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最新版,或在裝置上安裝了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最新版,即無權利再使用除了本應用程式軟件最新版以外的其他版本。

SIE授權之第三方軟件或服務的某些授權條款,可能會要求SIE針對該第三方軟件或服務提供相關的注意事項和授權條款給貴用戶。這些注意事項和授權條款會載於SIE認為適當之處,以供貴用戶瀏覽。

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所有使用權利僅以授權的方式提供給貴用戶,且貴用戶不會被授予本應用程式軟件的任何所有權或利益。SIE及其授權人保留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所有使用或存取本應用程式軟件之行為均需遵守本合約條款以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除本合約明確授予的權利外,SIE及其授權人保留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所有權利。

 

2.使用限制

貴用戶不得(i)出租、出借、轉授權、發行、修改、修補、改編或翻譯本應用程式軟件,或將其放到網路上供其他使用者使用;(ii)對本應用程式軟件進行還原工程、解譯或反組譯,製作本應用程式軟件的衍生作品;(iii)試圖根據本應用程式軟件的目的碼來建立原始碼;(iv)將任何未經授權、非法、盜版或修改過的硬體或軟件用於本應用程式軟件;(v)利用工具繞過、停用或規避PlayStation產品的任何加密、安全或驗證機制;(vi)重新安裝本應用程式軟件的舊版;(vii)在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時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條例,或侵犯SIE或第三方的權利;(viii)透過SIE授權之經銷管道以外的方式取得本應用程式軟件;或(ix)以任何未經授權的方式利用本應用程式軟件。

上述使用限制之認定以貴用戶所屬司法管轄區法律允許之最大限度為依歸。

 

3.服務與更新程式;第三方合約與內容

SIE可能會提供本應用程式軟件的特定更新、升級或服務給貴用戶。有些更新、升級或服務可能會變更貴用戶目前的設定,造成資料或內容遺失,或導致某些功能或機能無法使用。

本應用程式軟件可能會向貴用戶提及、顯示或提供由第三方獨立經營或維護的網站或內容連結(以下簡稱「第三方內容與連結」)。

SIE及其關係企業不控制或管理第三方內容與連結,SIE及其關係企業亦不監控、批准、贊助任何第三方內容與連結或為其背書保證。就任何第三方內容與連結,SIE及其關係企業對貴用戶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貴用戶需自行承擔使用任何第三方內容與連結之風險,並對可能的後果負責。

 

4.資訊收集/驗證

SIE基於營業和提供產品及服務等目的,得收集和擷取關於裝置與本應用程式軟件的資訊。這類資訊可能會用於系統監控/診斷、行銷目的及匿名追蹤使用者行為等用途。請前往此網址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參閱針對貴用戶所在地區的私隱政策,以深入瞭解上述資訊之用途以及有疑問時可與誰聯繫。

 

5.網際網路連線

本應用程式軟件的某些機能可能需要網際網路連線。貴用戶需負擔因存取或使用網際網路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6.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6.1. 本應用程式軟件皆按「現狀」提供,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但當地相關法律保障貴用戶享有之法定消費者權利不在此限。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人明確聲明不對其隱含之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作保證。SIE不保證本應用程式軟件的執行不中斷或無錯誤,亦不保證本應用程式軟件可在裝置上正常運作。SIE得隨時酌情終止支援本應用程式軟件,SIE對此類終止情況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若本應用程式軟件使用線上伺服器,SIE不保證這些伺服器一直保持可用狀態。

6.2. SIE、其關係企業及授權人在任何情況下對因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所造成的任何資料遺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無論是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性損害,也無論起因為何)一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只要本條款在貴用戶司法管轄區內可執行,那麼即使任何救濟措施未能達到其實質目的,上述限制、排除事項和免責聲明仍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某些國家不允許上述排除事項或責任限制,因此這些責任限制和排除事項也可能不適用於貴用戶。

Chinese, Traditional

Zh-TW 如您居住在日本或其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之國家/地區,且在SIE、其關係企業及其授權人須負責任的狀況下,對於任何由於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任何損失或損害,不論以任何形式產生、不論為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衍生性損失或損害,儘管本協議有任何其他規定,除非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其責任僅限於您所遭受的直接損害,最高可達您為裝置實際支付的金額。在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可予執行的範圍內,前述責任限制、排除和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即使任何補救措施未能達成其主要目的亦然。某些國家/地區禁止前述的責任排除或限制,因此前述的責任限制與排除不一定適用於您。

若您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澳洲、大洋洲、印度、俄羅斯聯邦或烏克蘭,則以下規則適用於您:

6.2.1. 根據適用的當地法律,您可擁有相關權利,且不可被排除、被限制或被更改。這些權利優先於本協議中任何內容,包括第6條中的內容。

6.2.2. 本協議並不會:

6.2.2.1. 影響您身為消費者根據當地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法定保證或擔保(例如您在本應用程式軟件故障時的權利);

6.2.2.2.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對因我們的疏忽或我們的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的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

6.2.2.3.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因故意違反、欺詐、欺詐性失實陳述或重大過失而承擔的責任;或者

6.2.2.4. 以任何方式排除或限制我們的責任,除非您適用的當地法律許可。

6.2.3. 根據第6.2.1和6.2.2條,我們對您的責任僅限於您為與引起責任的本應用程式軟件相關的硬體支付的金額。

 

7.違反合約;權利終止與SIE救濟措施

若SIE確定貴用戶已違反本合約的條款,SIE得自行或委由其他方採取任何行動以保障其權益,例如取消貴用戶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部分或全部)的權利、取消本應用程式軟件提供之任何服務,或是在合理的必要範圍內採取任何其他救濟措施以防使用者修改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

SIE、其關係企業和授權人保留就任何違反本合約之行為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SIE得參與政府或私人機構針對貴用戶對本應用程式軟件之使用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或調查。

 

8.出口管制與法規遵循

本應用程式軟件所含之技術可能受限於某些出口管制法律和規定。本應用程式軟件不得在違反相關法律和規定的情況下被出口或轉出口給任何人士及實體機構。貴用戶在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時,務必遵守相關法律。

 

9.對美國或北、中或南美洲地區居民具法律約束力的個人仲裁條款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第9節所載條款僅適用於美國居民或居住於北、中或南美洲國家的居民。

9.1.用途。「爭議」一詞係指貴用戶與SIE、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其目前或過往的任何一家關係企業或上述任何一家公司的任何前身或後繼實體機構(包括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以及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America LLC(以下簡稱「Sony實體」)之間就本應用程式軟件的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因使用應用程式軟件而發生任何因資料的收集、使用、儲存或揭露而引起的爭議、索賠或糾紛,不論是否基於合約、成文法律、法規、條例、民事侵權(包括欺詐、不實陳述、欺詐性誘使或疏忽)或任何其他法律或公平理論而引致;「爭議」一詞亦包括有關本〈具法律約束力的個人仲裁〉一節的有效性、可強制執行性或適用範圍(下文的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之可執行性除外)的爭議。「爭議」一詞採可強制執行的最廣泛意義。若貴用戶與任何Sony實體或Sony實體的任何一位長官、主管、員工及客服人員發生爭議,且該起爭議無法在下列「爭議通知」條款中所述的時限內通過磋商獲得解決,則貴用戶以及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同意完全按照本節條款所述的爭議仲裁程序解決之。仲裁係指該爭議將通過中立的仲裁員解決,而無需在法院通過法官或陪審團審理。

9.2.排除仲裁。貴用戶與Sony實體同意,本節所載的仲裁條款並不適用於貴用戶或任何Sony實體在小額索賠法庭提出的任何索賠。

9.3.取消權利。貴用戶有權在30日內選擇退出該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若貴用戶不想受具有約束力的仲裁及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約束,請務必在貴用戶接受本合約當日起算的30日(相關法律若規定更長期限者不在此限)內來函通知我們。您的書面通知必須郵寄予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CARE OF 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 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 ATTN: LEGAL DEPARTMENT – ARBITRATION;該通知必須列明:(1)您的姓名;(2)您的地址;(3)您的登入名稱(如有);及(4)清楚說明您不願意通過仲裁與任何Sony實體解決爭議的聲明。

9.4.爭議通知。倘若您與任何Sony實體發生爭議,您必須向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INC.發出書面通知,CARE OF 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LC, 2207 BRIDGEPOINTE PARKWAY, SAN MATEO, CA 94404, ATTN: LEGAL DEPARTMENT – DISPUTE RESOLUTION,藉以給予敵對的Sony實體以非正式方式通過磋商解決有關爭議的機會。

貴用戶同意在發出爭議通知後不少於60日內進行真誠磋商。倘若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在收到有關爭議的通知後60日內未解決雙方爭議,貴用戶或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可依照本節條款透過仲裁方式提出索賠。

9.5.集體訴訟棄權聲明。貴用戶以及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皆同意,任何仲裁僅會以個案方式進行,不會以集體仲裁或代表仲裁的方式,或以集體、合併、代表或公共私人代理人訴訟的形式由具名或不具名的成員進行,除非貴用戶以及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雙方在提起仲裁後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以前述方式或身份進行仲裁。若相關法律使本段限制條件中的某個救濟措施無法強制執行,則尋求該救濟措施(且僅限於該救濟措施)的索賠不在仲裁範圍內,而會改採訴訟審理。

9.6.發起仲裁/遴選仲裁員。倘若貴用戶或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選擇透過仲裁解決雙方爭議,提起仲裁程序的一方可向美國仲裁協會(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以下簡稱「AAA」)(www.adr.org)或JAMS (www.jamsadr.com)提起仲裁。若本節條款與當事方選擇之仲裁組織的規則有所衝突,則以本節條款為準。

9.7.仲裁程序。由於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所提供之軟件和/或服務與州際通商有關,因此以《美國聯邦仲裁法》(Federal Arbitration Act,以下簡稱「FAA」)作為所有爭議的仲裁準據法。然而,適用的聯邦或州法律亦可能對任何爭議的實質內容適用。凡涉及索賠金額少於75,000美元時,均適用AAA的《消費者相關爭議的補充程序》(「補充程序」),包括補充程序第C-8節所列關於仲裁費用表;凡涉及索賠金額超過75,000美元時,均適用AAA的《商事仲裁規則》及非集體訴訟程序的有關費用表。AAA規則載於www.adr.org,亦可致電1-800-778-7879洽詢。此外,除根據負管轄責任之州或聯邦法律賦予與貴用戶發生爭議之Sony實體或貴用戶可追討律師費或費用的權利外,倘若貴用戶的索賠金額不超過75,000美元且貴用戶已按照上文所述向與貴用戶發生爭議之Sony實體發出通知並真誠磋商,假如仲裁員裁定貴用戶在仲裁中為勝方,貴用戶亦有權按仲裁員的裁決收回合理的律師費和費用。仲裁員會以書面方式作出仲裁裁決,但除非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仲裁員可無需提供理由陳述。裁決是具有約束力的最終決定,除非FAA有規定賦予上訴權利;仲裁裁決可在任何對有關方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登錄,以便執行。

9.8.仲裁地點。貴用戶或相關的Sony實體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或貴用戶在美國居住的縣提起仲裁程序。倘若貴用戶選擇在貴用戶於美國居住的縣提起仲裁,則與貴用戶發生爭議的Sony實體只要同意向貴用戶支付按照仲裁員決定轉移仲裁地會招致的任何額外費用或成本,便得將仲裁程序轉移至聖馬刁縣。

9.9.可分割性。倘若本仲裁協議的任何條款(上文的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除外)被裁定為不合法或不得強制執行,則該條款將從本節刪除,而本仲裁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有完整的法律效力。倘若集體訴訟權利放棄條款被裁定為全部不合法或不得強制執行,則整份仲裁協議將全面不得強制執行,爭議將由法院審理判決。

9.10.效力延續。本第9節在本合約終止時仍然有效。

 

10.準據法與轄地

倘若貴用戶居住於日本或位於東亞或東南亞的國家/地區,本合約受日本法律管轄、解讀並按其詮釋,除了其法律衝突規則外。任何關於或由本合約產生的爭議,一律只能提交日本東京地方法院。

若貴用戶居住於歐洲、非洲、澳洲和大洋洲、中東地區、印度、烏克蘭或俄羅斯聯邦,則本合約受英國法律管轄、解讀並按其詮釋,但貴用戶將享有居住國家當地強制法的額外保障。

倘若貴用戶居住於其他地方,本合約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解讀並按其詮釋,除了其法律衝突規則外。倘若貴用戶是美國居民,任何不受仲裁管轄亦非在小額索賠法庭提訴的爭議均必須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刁縣高等法院或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下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1.一般法律原則

貴用戶受本合約最新版條款之約束。若要存取本合約可列印的最新版條款,請前往playstation.com/legal。若貴用戶持續存取或使用本應用程式軟件,即表示貴用戶接受本合約的最新版條款。

若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強制執行,本合約的其餘條款不受任何影響,仍具效力、合法性及可執行性。貴用戶知悉違反本合約會對SIE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當損害賠償金不足以充分發揮救濟效果時,則除了所有其他法定的救濟措施外,SIE還有權尋求衡平法上的救濟措施。

本合約係貴用戶與SIE雙方針對本應用程式軟件共同簽署之完整合約,可取代與本事項相關一切先前或同時存在的其他協議。無法行使及延遲行使本合約中所載之任何權利並不視為放棄該權利的表現。SIE得將本合約所賦予其之權利,包括強制執行本合約條款之權利,轉讓予SIE之關係企業。

 

Microsoft和Windows是Microsoft Corporation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或商標。

Mac和macOS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