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YEAR OF PLAY RETAIL CAMPAIGN官方規則

  1. The Year Of Play Retail Campaign (“活動”) 是由索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主辦(以下簡稱“主辦機構”)並由鎧琪文創有限公司承辦。
  2. 活動期間:活動由當地時間2023年1月10日10:00開始,並於當地時間2023年2月10日23:59:59結束(“整個活動期間”)。時間以主辦機構伺服器接收為準。
  3. 參加資格:本活動僅供符合以下資格之人士參加:(i)為參與國家或地區之合法居民;(ii)參與活動時為18歲或以上,並已屆其居住地區的法定成人年齡;(iii)購買產品包裝上附有當地「1年免費保固」貼紙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layStation®5數位版主機;(iv)在整個活動期間登錄新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layStation®5數位版主機(“上述產品”);(v)擁有PlayStationTMNetwork (“PSN”)的帳戶,及(vi)備有高速網路連線,並於登錄期間已登入PSN。每位合資格人士為“參加者”。
    主辦機構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廣告及宣傳代理(統稱為“推廣機構”)之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他們的配偶及姻親,不論其住所所在),以及與他們同住的人士,不論是否親屬,均不可參加活動或得獎,以示公允。若有法律禁止或限制則無效。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全面及無條件地接受本官方規則,以及主辦機構之決定及詮釋,其為與本活動有關之各項目的最終決定及約束。主辦機構或會因本活動而以電子郵件或其他任何由參加者於報名時提供的聯絡方式聯絡參加者。參加者報名後將不可更改其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任何聯絡方式。所有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本活動使用。
    “參與國家或地區”包括:韓國、香港、台灣、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及泰國。
  4. 活動架構:
    - 參加者必須購買以「台灣索尼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為進口商且產品包裝上附有當地「1年免費保固」貼紙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layStation®5數位版主機。
    - 每次購買後,參加者需完成活動刊於playstation.com/the-year-of-play的參加表格。
    - 參加者需在整個活動期間登錄新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layStation®5數位版主機,並確保參加者擁有PSN的帳戶,及備有高速網路連線,並於登錄時已登入PSN。
    活動期間
    說明獎品

    由2023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

     


    台灣的參加者
     於活動期間在零售店或電商通路平台購買PS5™主機或PS5™數位版主機(限台灣專用機),並在整個活動期間登錄該主機,以及完成刊於 playstation.com/the-year-of-play的活動參加表格。

    大獎:10名得獎者將獲得價值NT$32,000的多選一福利即享券。

    貳獎:40名得獎者將獲得價值NT$16,000的多選一福利即享券。

    参獎:100名得獎者將獲得價值NT$3,000的多選一福利即享券。

    詳細內容請參閱 :playstation.com/the-year-of-play

    以上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

  5. 參加辦法: 參加者需完成活動刊於playstation.com/the-year-of-play的參加表格,並同意接受官方規則以完成登記。 
    參加限制:每位人士於整個活動期間內的參加次數不限,只要參加者每次報名時能夠提供i)唯一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S5數位版主機的機身序號,及ii)唯一的PSN ID。於整個活動期間內,每組機身序號與PSN ID僅能使用一次。
    重要提示:參加者如使用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報名參加本活動,行動服務供應商或會就有關的訊息及數據收取費用。數位下載內容可能產生額外費用。參加者應向行動服務供應商查詢服務收費計劃。參加本活動或得獎並不需使用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
  6. 得獎決定方式 
    參加者將可贏取該活動項目的獎品,獎品如下:
    。台灣的參加者
         在整個活動期間結束的18天後將以抽獎方式選出150名活動得獎者(每位得獎的人士稱為 “得獎者”,統稱為“得獎者”)。
    每位參加者於整個活動期間僅能獲得1項獎品。
    主辦機構或鎧琪文創有限公司將透過電子郵件或得獎者在報名時提供的其他任何聯絡方式通知所有得獎者。
    得獎者名單將自2023年3月1日起公布於主辦機構網站 playstation.com/the-year-of-play (活動頁面)
  7. 獎品領取方式:主辦機構或鎧琪文創有限公司將以電子郵件或其他任何由得獎者在報名時提供的聯絡方式聯絡暫定得獎者。暫定得獎者需於指定限期前,提供與報名時相同的PlayStation®5主機或PS5數位版主機的機身序號。如得獎者未能於指定限期前,提供所有必要的資料,以及簽署任何文件,得獎者的得獎資格或會被褫奪。如一名暫定得獎者被褫奪資格、被發現不合符資格或並未遵守本官方規則,或拒絕收取獎品,有關獎品或會被褫奪。如獎品被褫奪,該獎品將不會被頒贈。如主辦機構盡力嘗試後仍未能成功頒發獎品,獎品將不會被頒贈。任何被得獎者拒絕收取的獎品內容將被褫奪。得獎者需就任何因其獲贈獎品產生的聯邦、州分或本地稅項負上全面責任。其他尚未在本文中提及的支出與成本,得獎者亦需負全責。獎品僅送贈予已確認身分之得獎者。

    主辦機構將按照上述方式通知各個暫定得獎者,但如電子郵件未能正常派遞,包括並不限於因得獎者的私隱或垃圾郵件過濾設定致令活動郵件,包括得獎通知郵件,被轉送至垃圾郵件信箱,主辦機構概不負責。無人認領、未被兌換或以未能派遞郵件的形式被返送的獎品將不會重發。獎品不可轉讓,亦不可兌換成其他獎品、退換或兌換現金,唯有於無法提供某項獎品或其他不可抗力下,主辦機構有權可把該獎品更改為具同等或更高價值的代替品。獎品兌換代碼將於得獎者同意/確認過程後的三十(30)個工作天內,透過電子郵件發送予得獎者。
  8. 責任上限:本官方規則將不會免除或以任何形式限制主辦機構對詐騙、蓄意的不當行為、因其疏忽造成的個人傷亡、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責任上限,該等責任作為法律問題將不會免除或受限。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推廣機構及其各自的關聯公司、子公司、代表、顧問、承辦商、法律顧問、廣告、公關、推廣、執行及市場策劃代理、網頁供應商及以上機構各自之主管、董事、持股人、員工、代表、被委任人及代理人(“獲豁免人士”)對以下項目無須負責:(i)電子郵件/訊息或郵遞郵件的遺失、延誤、不完整、失竊、誤送、郵資不足或無法派遞;(ii)任何電腦、電話、附屬設備、連接線、網絡、電力或互聯網硬件或軟件的錯誤、無效、連線或可用性;(iii)混淆、訛誤或混亂的數據傳送、服務供應商/網路的連線、可用性或忙線問題;(iv)任何技術性、機械性、印刷或印字的錯誤;(v)不正確或不準確的資料登記,或登記失敗;(vi)運作或數據傳送上的任何錯誤、遺漏、妨礙、刪除、缺陷、延誤、通訊連線失敗、技術性錯誤、失竊、破壞或未經授權存取本活動;(vii)任何與參與活動或收取獎品引起或有關的個人電腦毁損或破壞;及(viii)逾期、偽造、遺失、誤置、誤送、被竄改、不完整、被刪除、被破壞、紊亂或其他不符合本官方規則的登記。此外,就任何未被回覆或未能派遞的得獎通知,推廣機構概不負責。    

    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i)受本官方規則約束,包括參加資格;(ii)放棄任何就本官方規則中之含糊部分索償之權利;(iii)放棄就活動事宜向任何獲豁免人士進行進討、採取行動或起訴的權利;及(iv)永久並不可撤回地同意豁免及不就以下項目追究各個獲豁免人士:任何或所有與(a)本活動,包括不局限任何與本活動有關的活動及項目,以及參加者的登記、參與或未能參與活動;(b)對任何第三者造成的私隱、個人、知名權或產權侵害;(c)與使用獎品(或任何所含部份)有關的接納、出席、收取、遠行、參與、派遞、擁有、瑕疵、使用、未有使用、錯誤使用、無法使用、遺失、損壞、破壞、疏忽或蓄意的不當行為;(d)任何獎品變更(或獎品內容變更);(e)人為錯誤;(f)任何獲豁免人士的任何錯誤、疏忽、或未經授權的行動或遺漏;(g)獎品(或任何所含部份)的遺失、延誤、失竊、誤送、損壞或破壞;或(h)參加者的疏忽或故意違規,有關或因而產生之索償、訴訟、裁判、訴因、起訴、要求、罰款、刑罰、負債、成本或支出(包括但不局限於合理的訴訟費)。

    如因任何理由而令本活動無法如預期進行,主辦機構有權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延活動及/或繼續進行,包括以公平及合理的方式選出得獎者,包括於活動取消、中止、修改或暫延前對符合資格的參與者中選出得獎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頒發比本官方規則所列更多的獎品。如因技術性、印字、機械性、營運、印刷、製作、電腦或其他錯誤導致得獎者人數多於本官方規則上列明的人數,將以抽籤形式決定申領人之中的得獎者。

    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情況下,所有與本活動有關之物品,包括獎品,將按此樣提供,不包括任何形式,明文或默認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可銷式、對特定用途之適合性或非侵權的默認擔保。

  9. 爭議:本活動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之規範,並應與其解釋一致。如由於或就有關本活動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您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10. 隱私權政策:主辦機構的隱私權政策刊載於https://www.playstation.com/legal/privacy-policy/
  11. 知名權:參與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同意讓主辦機構及獲主辦機構授權之人士使用其於活動中提供的姓名、地址(城市及州分)、個人經歷、喜好、線上ID、個人造型、照片及其他資訊或內容以作推廣、貿易、商業、廣告及宣傳用途,使用媒介包括而不局限於電視及互聯網,而無需另行通知參加者或徵求參加者的審批或承諾,亦無需支付額外報酬,除非與法律有所抵觸。
  12. 一般條款:任何人士透過除上述途徑外的方式參與本活動均會作廢。如發現或懷疑任何參加者妨礙本活動的營運、違反官方規則、以任何違反體育精神的行為或故意行為影響活動之正常營運,主辦機構保留褫奪其參加資格的權利。以本官方規則所述以外方式試圖參與活動均不受理。如發現任何人士使用或嘗試使用多個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住址、身分、IP位址、代理伺服器,或其他手段重覆登記參加活動,該人士之登記將全部無效,該人士亦將不會得到任何他本身或可獲得的獎品。任何人士如使用機械、自動、巨集、程式、第三者或相似方式參與本活動,有關之參與將被作廢,該等人士亦將被褫奪參加資格。如對得獎者之資格有懷疑,主辦機構或會要求參加者或暫定得獎者提供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得獎回答將被視為由登記時提交之電子郵件地址的授權帳戶持有人提交。"授權帳戶持有人"為獲負責管理與該網域有關的電子郵件地址的網絡供應商、網上服務供應商或其他機構(如商業機構或教育團體)分配到一個電子郵件地址的自然人。參加者或會被要求提供其作為授權帳戶持有人之證明。注意:蓄意破壞任何網站或妨礙本活動的正常運作違反刑事與民事法律。如發現此類行為,主辦機構有權採取全面的法律行動,向有關人士索償。
    如本官方規則中之條文或任何字詞、詞組、分句、句子、或其他部份因任何理由而無法實行或無效,該條文或部分應作出修改或刪除,以使官方規則內的其餘部分可保持生效並可實行。本官方規則或獎品文件中任何條文的無法實行或無效將不會影響到當中的其他條文。參加者無權修訂官方規則。主辦機構如無法執行官方規則內的任何條文,並不等同豁免有關條文,該條文仍全面生效。任何已提交的登記及/或資料均為主辦機構之財產並將不獲發還。如在任何宣傳(包括但不局限於銷售點、電視或印刷物廣告、推廣套裝及其他宣傳媒介)中之活動詳情與本官方規則內所述不符,概以本官方規則為準。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本條款及細則可能會變更,恕不事先通知。